发布日期:2024-04-26 03:23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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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A11室参加磋商。天博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营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13:1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预算金额(元):1300000元(国库资金:13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接国办网站及普查问题整改服务、市集约化平台常态化运营管理服务、政府网站综合预测评与问题整改服务、门户网站重要栏目内容采集服务、门户网站内容编辑运营服务、门户网站平台技术运维保障服务、门户平台政务服务智能知识库技术服务、个性化业务运营保障服务、门户网站外文版(英文版和日文版)稿件翻译与技术运维服务。本项目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营保障服务(标的)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A11室参加磋商。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注: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清晰、天博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或信息填写错误、或内容模糊不清而无法辨认识别,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