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06 03:20浏览次数:
公共数据取之于民,更应当用之于民、惠之于民。当前,公共数据犹如海上冰山,大量价值隐匿水下,“不敢”“不愿”“不会”的问题较为突出。近日,中办、布了《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这是中央层面的首次系统部署,释放出鼓励支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积极信号,必将有力激发公共数据要素潜能,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放大、叠加、倍增效应,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
破除信息壁垒。互联互通,无远弗届。公共数据“沉睡”,就只是一堆数据;开放,就是一座富矿。《意见》明确要求,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公共数据的开放机制不该是“自古华山一条路”,而应是“条条大路通罗马”。当前,部分领域存在数据流动不畅等问题,“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亟待破解。这就需要构建公共数据有序开发、流通使用的良好生态,提升场景落地效率与平台使用体验,推动公共数据从“孤岛”到“共享”,天博平台实现“应共享尽共享”,助力“高效办成一件事”,让其更好地贴近社会、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平衡价值天平。公共数据富含社会、经济双重价值,兼具营利性和公益性。优化公共数据资源配置,有利于释放市场创新活力、发挥数据的要素效应。《意见》明确要求,加强资源管理,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这就需要兼顾效率和公平,找准公益与效益的平衡点。一方面,通过授权运营的方式开放利用,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边界,确保满足公共治理与公益需求,优先服务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完善公共数据价格政策,防过度商业化;构建公开透明的收益分配机制,接受部门与公众监督,避免运营主体谋不当利益。
筑牢安全底线。公共数据与民众利益、社会治理以及国家安全息息相关。《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对数据资源生产、加工使用、产品经营等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只有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公共数据才具备可获取性与流动性。这就需要强化安全管理,健全数据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压实各相关主体责任,防范“数据上的腐败”;持续创新数字技术,完善云计算安全保障体系,让“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增强数据汇聚关联风险识别管控水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
奋楫扬帆,为民谋福。加快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恰逢其时,必须破除要素流通梗阻,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安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激发共享开放动力,释放市场创新活力。唯此,方能畅通公共数据资源大循环,让其成为全民共享共用的基础设施,提升群众“用数”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梁彩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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